項目概況:包鋼鐵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于2000年05月10日注冊成立。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(qū)包頭市固陽縣,行政區(qū)隸屬固陽縣管轄。主要經(jīng)營范圍為:非煤礦山礦產資源開采;道路貨物運輸;選礦;金屬材料制造、銷售;礦山機械銷售;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、銷售等。
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開采30萬噸/年擴建工程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(qū)達爾罕茂明安聯(lián)合旗巴音敖包蘇木境內,行政區(qū)劃隸屬內蒙古自治區(qū)達爾罕茂明安聯(lián)合旗巴音敖包蘇木管轄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是脈狀礦體單一型螢石礦床,保有礦石量 338.8萬噸,礦石的礦物組成比較簡單,主要礦石礦物為螢石,脈石礦物主要為石英和長石,其次可見少量方解石和黃鐵礦等硫化物,高嶺石和絹云母也零星出現(xiàn)。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達爾罕茂明安聯(lián)合旗工信和科技局完成對“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開采30萬噸/年擴建工程”項目的備案。鑒于上述情況,根據(jù)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等相關文件要求,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在現(xiàn)有采礦設施的基礎上進行擴建,建設內容包括井巷工程、礦山機械及相應的公用輔助設施及生活附屬設施,使生產系統(tǒng)提高產能后能夠安全可靠。本項目為地下開采改擴建項目,開采螢石礦規(guī)模由5萬噸/年改為30萬噸/年,采礦方法為上向水平進路充填法和淺孔留礦嗣后充填法兩種。
本項目受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,我公司依據(jù)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范和標準以及《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螢石開采30萬噸/年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》后文簡稱《可研報告》,對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開采30萬噸/年擴建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。
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是安全生產方針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第四條規(guī)定:“生產經(jīng)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、法規(guī),加強安全生產管理,建立、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,改善安全生產條件,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,提高安全生產水平,確保安全生產”。第三十一條規(guī)定:“生產經(jīng)營單位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項目(以下統(tǒng)稱建設項目)的安全設施,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,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”。第三十二條規(guī)定:“礦山、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、儲存、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進行安全評價”。
結論:《達茂旗宏興螢石有限責任公司包頭市達茂旗前大茂螢石礦螢石開采30萬噸/年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》所設計的采礦工程建設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標準規(guī)范的要求,安全風險是可控的。


